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案管工作需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充分发挥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作用,做深做实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职能监督管理。

  问题线索“管”起来。中央纪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包括线索的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监督等环节予以明确和规范。要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到问题线索监督管理手中有“控”、心中有“数”。要用好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信息“集成化”、线索处置“智能化”、数据报表“精准化”、资源共享“可视化”、统筹调度“高效化”,既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又有效解决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难题,增强审查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运用功能,减轻协调成本,提高流转效率。

  监督管理“实”起来。深刻认识做好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筑牢办案安全底线,由事后监督前移到事前预防,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办案安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无安全不办案”的工作理念贯穿案管工作始终,梳理出问题线索办理、措施使用审批权限一览表,并同步提供所有文书的最新版本。

  服务保障“好”起来。案管部门承担的监督和服务职能本质上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监督是为了保障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服务是为了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效,二者统一于保障和提升办案质效。要在突出监督职责的前提下,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协调指导与推动规范相结合。案管工作要取得好的效果,各级案管部门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服务好每一起案件。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与各室、组相互补台、相互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如对留置措施文书,案管部门可以在承办部门报送相关文书审批前,根据工作需要对文书进行预审,把服务做到前端,提升工作质效。

  督促办理“抓”起来。督促抓好案件办理是案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对承办部门办理的问题线索、立案案件要进行全过程闭环监督,重点对影响办案质效的问题通过“督办通知”“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成。要牢牢抓住督办这个有力武器,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抓落实。要通过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依托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系统,从线索受理、处置、立案、结案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尖”监督、一键监督,通过系统实时进行提醒,全面提高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全流程监管效率,确保督办工作件件有实效、事事有回音。

  统计分析“强”起来。案管工作涉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精准有效做好统计分析是做实案管工作的重要方面。要聚焦“数据”这一关键,在按季度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紧紧抓住采集录入、剖析研判、成果运用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完成案管数据更新,整理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的主要数据,并分层级找出数据中反映出来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数据支撑。通过挖掘案管数据关联性和规律性,科学有效进行数据分析和综合研判,快速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有的放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马锦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